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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招租公告
新闻来源:    点击数:6132    更新时间:2021/10/22    收藏此页

东辛农场东洋分场分场部收割机五间库房及场地招租公告


经农场公司批准,按照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东辛农场东洋分场分场部收割机五间库房及场地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东洋分场分场部收割机五间库房及场地(734平方米)。

 二、竞租内容

      1、出租年限:1年,租赁起始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租房用途:项目限于仓储库房使用。

      3、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应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4、招租底价:年租金5000元。

5、租金涨幅调整:租期内租金统一按中标价,不作调整。

6、招租形式: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底价竞租,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三、竞租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报名费、保证金

      1、竞租人主体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往年在租赁农场资产期间,长期拖欠租金的承租人,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4日止。

3、报名地点:东辛农场机关大楼四楼东第三间办公室。

4、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⑴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⑵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报名费:报名参加竞租的,应缴纳100元报名费(不退)。

6、保证金:报名参加竞租的,应缴纳年租赁底价10%的保证金,即500元。未竞租成功的,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报名者;竞租成功的承租人在成交的次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规定的保证金差额部分予以补齐;承租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该房产重新进入招租程序。

7、报名费及保证金缴纳方式:到东辛农场机关大楼一楼东大厅计划财务部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缴纳。

四、竞租方式

      1、在东辛农场机关大楼四楼东第三间办公室,竞标者随带身份证、保证金、报名费收据,递交一份密封的《报价单》,用大写和小写注明竞租价金额及相关承诺。未按时间要求参加公开竞租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

      2、由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审计部到场监督见证,招标办启封《报价单》,依次公告竞租价格。

3、定标。以竞租总价的高低排序,最高者为中标人,如竞租价格相同,原承租方有优先权利承租,否则采用二次竞价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五、竞租条件

1、出租资产按现状出租,农场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维修等费用。

2、竞租者中标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抵押、抵债或其他侵犯农场公司房屋和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否则,农场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和场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3、该地块上原承租人投资了部分固定资产,任何企业法人或自然人需与原承租人就固定资产达成转让协议后方可参与竞租。

4、竞租者中标后,在该房屋及土地上出资添置的动产及不动产,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时间由竞租者自行处理,但前提是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否则,未清理的动产及不动产无偿归农场公司所有。

5、竞租者中标后,从事生产活动要遵守国家与地方政府环保法规,一旦发现有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农场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报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六、联系方法

报名地址:东辛农场机关大楼四楼东第一间办公室

联系人:陈昊,办公电话:0518-85058037,手机15062985056

                          

 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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