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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    点击数:1125    更新时间:2024/9/3    收藏此页

1. 招标条件

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建设项目 东辛农场新建大学生宿舍工程土建及安装劳务分包 已经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 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方法选择承包单位,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东辛农场

2.1.2 建设规模:东辛农场新建大学生宿舍工程土建及安装劳务分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1.3 招标控制价:1680000.00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3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楚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7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联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2报名材料: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将以下材料的【(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2)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8)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9)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现场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4.2.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开标地点:连云港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3室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选择的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辛农场官网、东辛农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辛农场境内                             址:连云港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3室

 编:222000                                      箱:403164361@qq.com          

联系人:徐迪                                      联系人:范工      

 话:18360355695                             话:0518-8188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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