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辛农场新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钢结构劳务施工,项目法人为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辛农场新建综合公共服务中心项目钢结构劳务施工
2.2项目地址:东辛农场境内
2.3 工 期:60日历天
2.4质 量: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5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针对钢结构劳务施工,建筑面积约10000㎡,根据发放的施工图纸,投标单位进行劳务施工投标。
(1)本工程包含主体工程、墙体工程、屋面工程、东区南区土建范围内等钢结构劳务施工;
(2)完成本工程涉及的所有钢结构及零星施工;
(3)本工程涉及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含转运)、人工、机械(含吊车、叉车、平板车等)及相应辅材(焊条、防锈漆、防火漆等),均由中标人提供(主材甲供);
(4)按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和招标人现场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有钢结构劳务施工工程量。
在招标人要求下完成招标内容涉及的所有劳务工程量且符合要求,包含零星工程量,投标人需对此次招标劳务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全部责任。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施工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必须持有效开户许可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6工程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社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须提供以下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B类证;
3、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单
4、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
5、为本工程提供人员如下:现场管理人员1名,技术人员1名,安全员1名,现场施工人员30名以上。项目部人员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明细证明(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2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00携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与开标时为同一被委托人,否则投标无效),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近6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 (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法人身份证,至(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同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不予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
指定汇款账户名称: 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农支行,账号:3207232901201000015164。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核验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为同一人,否则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辛农场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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